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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举措,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1-06-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是找准突出问题隐患,明确整治方向。聚焦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抓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抓集中整治。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工商贸、公共聚集场所等15个行业领域为重点,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改,按照“双归零”要求,全面排查一线人员违章违规操作、设备设施硬件隐患,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漏补缺补缺,从根本上消除问题的根源。聚焦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抓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安,将创安2021”专项执法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运用“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动行为,严格落实关闭、停产、处罚等措施,绝不心慈手软,绝不下不为例;进一步强化依法保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确保合法有效取证,形成行刑衔接完整闭合证据链,杜绝以罚代刑,形成企业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依法护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制度,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纳入惩戒名单,提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压实整治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市、县、乡、村4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抓落实机制,将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成立7个督查组,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督查重要内容,对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及全市21个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进行为期1周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查问题、督办隐患,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有序;强化“两书一函”工作制度运用。对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整治不彻底、事故多发频发的单位,强化“两书一函”制度运用,按条件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有力,切实实现“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