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计划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3-01-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行政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达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化、规范化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人员伤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攀枝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及实现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认真做好以下四项主要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二)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的计划监察执法。
(三)持续开展反“三违”、打非治违、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等专项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四)开展县(区)交叉执法,执法指导工作。
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二)对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率达到100%;
(四)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目标。
三、执法企业数量测算
(一)执法支队现状:执法支队共有编制16名(现12人在编),目前在岗从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9名(3人负责综合事务及案卷管理工作)。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执法支队本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2250天(9人×250天/人,2023年全年365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5天,剩余250天)。根据测算,休假、应急值班、学习培训、配合执法、党群活动、事故调查、案件调查办理、举报受理查处、安全生产宣传和普法、参加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任务等其他执法日、非执法工作日约1890天,可用于正常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60天。根据执法车辆使用及执法组职责分工,平均按每次执法检查4人参加、用时至少2天(含复查)计算,2023年度执法支队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应为45家,结合历年执法检查情况,最终确定2023年度计划执法企业数量为50家。
四、监察执法重点及开展形式
(一)监察执法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的使用,按照规定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典型案例。
检查重点内容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依法取得证照及“三同时”手续履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情况,特种作业管理情况等。
(二)执法开展形式
1.科学开展分级分类执法。根据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企业精准分类,科学分级,实行分级分类监察执法,依规选取监管执法对象、科学确定监管执法频次和监管执法重点,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重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实现科学执法。
2.强化市、县(区)联动执法。根据县区执法队伍情况,整合全市执法力量,以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形式开展执法,对县(区)执法开展指导执法,全年预计每个县区开展2次以上指导执法形式,有效提升县(区)执法能力。
3.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安排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反“三违”、特种特殊作业管理、教育培训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组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执法责任,按月细化分解执法任务,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准备,保证执法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定期分析计划完成情况,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着力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功能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突出对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采取“三位一体”“四不两直”执法模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供等各类执法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实施有效惩戒,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四)遵守检查纪律,落实廉政责任。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执法支队2023年执法计划表
附件
执法支队2023年执法计划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分级分类 |
检查频次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朱兰铁矿分公司 |
金属非金属矿山 |
C |
2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分公司 |
工贸 |
C |
2 |
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 |
工贸 |
D |
4 |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 |
煤矿 |
B |
2 |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小宝鼎煤矿 |
煤矿 |
B |
2 |
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属非金属矿山 |
B |
2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 |
钢铁 |
C |
2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
钢铁 |
C |
2 |
攀钢集团钛冶炼厂 |
有色 |
C |
2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冷轧厂 |
工贸 |
A |
1 |
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 |
冶金 |
B |
2 |
四川鸿舰重机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 |
C |
2 |
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 |
钢铁 |
C |
2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分公司 |
金属非金属矿山 |
B |
2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 |
工贸 |
A |
1 |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分公司 |
危化品存储使用 |
C |
2 |
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C |
2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钒制品厂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C |
2 |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钛白厂 |
化工 |
B |
2 |
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B |
2 |
攀枝花盘江焦化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B |
2 |
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B |
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石油分公司大沙坝油库 |
危险化学品储存 |
B |
2 |
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金江油库 |
危险化学品储存 |
B |
2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A |
1 |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
化工 |
B |
2 |
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 |
民爆生产 |
A |
1 |
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
民爆生产 |
A |
1 |
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公司 |
民爆生产 |
B |
2 |
雅化集团攀枝花鑫祥公司 |
民爆生产 |
B |
2 |
专项执法行动、交叉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及跟随式指导执法(双随机) |
三区两县、钒钛高新区等企业20家次 |
抄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 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