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煤矿“迎盛会、保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煤矿“迎盛会、保安全”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煤矿“迎盛会、保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全市煤矿“迎盛会、保安全”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安全理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落地落实,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攀枝花市“迎盛会,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攀安委〔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大事故、治大隐患为主线,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市生产建设、隐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矿及其上级公司。
四、任务分工
产煤县(区)负责本辖区生产建设、隐患整改和“一停四不停”煤矿及期上级公司的检查;市公安局负责煤矿火工用品管理、存储、使用的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煤矿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的检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国有煤矿及川煤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的检查,并牵头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及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前)。各县(区)、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任务、内容和要求,并将工作方案在7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各煤矿要根据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的方案,结合上级监管监察部门督查、巡查和“体检式”检查反馈问题和建议,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治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在7月20日前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二)督查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市、县(区)要对照检查内容,全覆盖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调整煤矿风险等级,对查出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自然资源、公安部门对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一律责令推倒重来,确保工作实效。
(三)驻矿督导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县(区)要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专班赴生产建设煤矿开展2次驻矿蹲点督导,第一次驻矿蹲点督导应在9月上旬完成,督导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督促煤矿抓好“迎盛会,保安全”“体检式”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第二次驻矿蹲点督导应在9月下旬完成,督导时间不少于5天,重点督促煤矿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产煤县(区)、华荣能源公司攀枝花中心和煤矿上级公司要全面梳理煤矿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各煤矿要认真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六、检查重点
(一)各产煤县(区)煤矿监管部门。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8+6+3”安全改造工程、打非治违、反三违等重点工作推进;上级监管部门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治;行政执法和驻矿安监员管理等情况。
(二)煤矿企业。重点检查煤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履行7条安全生产职责、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保障煤矿安全投入、煤矿反映问题的解决等情况。
(三)煤矿。
1.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履行7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修订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的执行等情况。
2.重大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检查煤矿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煤矿安全风险或问题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及措施落实、停产撤人制度执行等情况。
3.隐患排查整治方面。重点检查煤矿隐患自查自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等情况。
4.通风瓦斯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通风系统可靠性、局部通风现场管理、瓦斯检查和日分析制度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传感器安设和调校、超限报警措施落实、瓦斯参数测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等情况。
5.防治水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防治水人员配备、“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落实、探放水设计、采空区积水和“雨季三防”工作落实等情况。
6.顶板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巷道的支护设计、现场支护强度、工作面顶板管理、矿压监测、采空区悬顶面积管理、地质变化带及应力集中区管理等情况。
7.火工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火工产品的运输、存储、领退和井下管理及使用等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产煤县(区)、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和煤矿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四铁”的工作作风,深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督促煤矿限期整治到位;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强化信息报送,营造安全氛围。各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并在10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煤安科。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报告,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兑现举报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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