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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近日,《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实施。为便于更好理解执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规定》共二十六条,分五个章节。除总则和附则外,设置了审查(审核)范围和内容、审查(审核)程序和意见以及保障措施三个章节。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总则和附则两章,主要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职责和施行时间等作出规定,还创新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司法所等力量做好本单位的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

(二)填补审查(审核)范围和内容的空白领域。《规定》将审查(审核)范围明确为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协议,并进一步细化了重大协议的内容,填补了我市在重大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的空白。

(三)创新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机制。《规定》在明确普通审查(审核)程序的同时,创新规定了审查(审核)机构缩短审查(审核)时限的具体情形,并初步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机制。

(四)规范人员资质,明确奖惩措施。《规定》第四章明确规定初次从事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明确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将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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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巍   责任编辑: 吕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