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解读】四川印发治理方案 专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4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实施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全面开展城市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等六大重点任务,目标是要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

  《方案》强调,对排查、检验出的管道隐患问题,要“一点一策”制定治理措施,实行挂牌销号。市政及庭院存在破损、泄漏、窜压、腐蚀穿孔等隐患的管道,要及时维护修复;针对出现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问题的管道和设施,要及时更新改造;设置在人员居住房间、卫生间、地下室等的用户管道,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优先改造;如存在市政及庭院管道、厂站设施违规占压,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受地质灾害等外部环境影响等隐患,要及时进行迁改清障。

  《方案》还对存在隐患的城市内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等,提出整治要求和办法。《方案》提到,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管网监测系统应用,提高城市燃气管道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科学合理布设物联感知设施设备,鼓励企业加大智慧化管理投入,应用智慧运营系统等。

  根据《方案》,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为摸底核查阶段,排查燃气管道现状,核查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质效,形成“带病运行”问题台账;6月至2025年5月为系统治理阶段,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并加强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2025年6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链接:http://10.3.1.100:8099/preview/site4/zwgk/zcfg/zcwj/10115783.shtml?spm=1715584948564

审核: 刘巍   责任编辑: 吕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