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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高晶钒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7-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6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行业安全监督科、市执法支队、钒钛高新区应急生态局联合对攀枝花市蓝天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锻造)进行了执法检查,(1)浇注、连铸现场3名职工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除尘管道人口处、冷却水池等现场有限空间没有安全警示标识、无有限空间警示标识;(3)高压配电室接地棒、绝缘手套、绝缘杆等未定期检测 (2018年11月22日到期); 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压力表等安全仪器仪表进行检测(2019年1月22日到期);精炼中控室内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处于关闭状态;连铸的浇注平台未设置事故罐,修建的事故溢流槽内杂物未清理,未做耐火处理;部分设备转动部位防护罩(二冷抽风机电动机转动轴、连铸平台剪切机皮带)缺失。其行为《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46000元(大写:肆万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 15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