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德龙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0-05-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德龙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2020年4月12日,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攀枝花市德龙玻璃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该厂12名工人正在车间作业,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18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