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分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0-04-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0年3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专家配合下对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铁矿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1.攀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分公司与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在白马铁矿及及坪采场1915平台地域交叉作业,双方未签订安全协议;2.攀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分公司未对下属劳务分包单位员工胡哲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 罚款人民币20000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合并处罚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27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