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德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8.11”一般中毒事故案
来源: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0-04-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8月11日11时2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攀枝花市德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料仓作业人员在混料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经查,攀枝花市德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不到位,是本次事故的责任单位。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第一款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2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