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钢城集团坤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违法案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4年6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对攀钢炼铁厂贮煤筒仓安装工程项目开展外委外包执检查时,发现施工方攀枝花钢城集团坤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作业现场存在“筒仓钢结构项目动火焊接作业现场没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12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冯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