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危化品案
来源:zd 发布时间:2021-03-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1年1月13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大互通钛业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露天贮存的袋装硫磺未分垛堆放,堆放方式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2021年3月5 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