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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危化科     发布时间:2020-06-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安办〔202054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钒钛高新区应急生态局,各市级有关企业:

    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4

攀枝花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市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决定市县(区)暨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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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督办整治,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三)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监察执法支队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建工作专班,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 负责对市级监管的企业(见附件1)开展实地检查,督促企业隐患问题整改。相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应联合组建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检查组,负责对本级监管企业(见附件1)开展实地检查,督促企业隐患问题整改。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做好工作方案制定、确定检查企业名单、邀请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服务、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重点做好消防监督力量调派、人员培训组织、消防领域专家选派等工作。

二、领导及专班

为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成立以下领导小组和市级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长: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国宏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德清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员: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喻永生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高级工程师 沈军

        市应急管理局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 刘付强

(二)市级工作专班。

市级工作专班由应急管理局危化科(4人)、监察执法支队(2人),市消防救援支队(3人)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消防专家(数名)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分为两个联合检查组,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彭德清和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冲带队开展企业实地专项检查督导,人员分组、工作任务、车辆装备、工作经费等情况见附件2

相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应结合实际完善实施方案,可比照市级机构建立本级工作专班和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

三、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新入职管理人员和两重一大操作人员任职能力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DS)、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企业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工艺处置对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等情况。

(三)三年行动整治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要求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内容:重点对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特殊(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危化品储存和反三违等重点环节进行执法检查。

(五)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储罐区温度压力自动化仪表、喷淋冷却系统、仓库及露天存放危化品防晒、通风、防雨设施完好投用情况,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压力仪表检测情况,围堰、围墙、排雨水管沟、排水闸阀修复疏通情况,排水机泵、应急防汛器材和其他物资的准备情况。

四、时间安排

原则上从即日起至2020630日。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在单独开展基础上,可统筹兼顾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518日)。相关企业需按照《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向社会公开安全承诺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2020518日前各企业完成自查并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可靠措施进行防控。

(二)集中检查阶段(519日至531日,其中市级检查督导519日至526日)。市级各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3)对市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集中现场检查,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企业所在县(区)、钒钛高新区应急消防部门配合。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同期对权限内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集中现场检查。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督办整治阶段(61日至625日)。各企业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迅速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各联合检查组,各联合检查组视情况给予指导,及时跟进督办,闭环管理,主要问题应在625日前完成整改和复查。同期做好迎接配合省专项工作督导组来攀抽查工作。

(四)工作总结提升(620日至630日)。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梳理归纳总结,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提高。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筹备。检查前各级工作专班集中策划,统一制定完善《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法律责任,做到检查执法流程、证据固定、行政处罚精准化。各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明确一名总联络员,统筹联系安排检查车辆、检查执法装备,提前申请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各联合检查组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人员分工、内部学习培训、时间行程安排等工作。

(二)集中检查。市县区及高新区联合检查组以检查+服务的方式集中开展实地检查工作,采取查安全生产资料与查现场安全隐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检查中要充分发挥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作用,注意收集分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各联合检查组要按预警信息组织重点检查、精准执法,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工作清单,依法督促企业整改。

()集中督办。各联合检查组要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跟进,专项工作办公室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工作闭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应急管理部将对截至620日仍未整改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集中交办,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

()集中曝光。各市级联合检查组、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将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信息报送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适时协调主流媒体组织联合集中曝光。

(五)集中演练。市级工作专班选取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以及典型化工事故处置复盘工作。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可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演练,不断磨合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企业工艺处置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合救援机制、处置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和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充分认清抓好专项检查督导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注重协同联动。检查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建立纵向贯通,上下联动,横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统筹整体推进专项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高温汛期安全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开展过的反三违、保安全专项执法的企业不再开展铸安2020”监管执法,做到不重复、不漏项。要实行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办公制度,在集中筹备、检查、督办、曝光和演练过程中不断磨合,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强化激励约束。市、县(区)、钒钛高新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检查督导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对工作敷衍、隐患迟迟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目录。要及时将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被处罚问责的企业和个人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市级联合检查组、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专项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请各市级联合检查组、各县(区)及钒钛高新区专项工作办公室每周三、五上午12点前报《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明细表》(附件5)至邮箱, 628日前报送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总结至邮箱。报送的资料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和重大隐患随时报告。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73日前汇总情况工作总结上报省厅。

总联络员人:张超    18982348759

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常驻人员:周杨燕  孙正朝

联系电话:0812-5103731   

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邮箱: pzhajjec163.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略)

      2.市级工作专班分组情况

      3.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清单

      4.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统计表

      5.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明细表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