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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公告

来源:市招录办     发布时间:2019-10-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5号)精神,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和《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的通知》要求,现将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通知如下。

一、心理测试的组织实施

心理测试由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 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攀枝花大道特勤中队(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

三、心理测试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为此次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合格人员,共112人(详见附件)。

四、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考对象登陆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核情况,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测试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分类进行分组,上午统一组织社会青年测试,下午统一组织退役士兵测试,社会青年于上午8:30入围,退役士兵于下午15:00入围(具体名单见附件)。报到后签订《保密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加心理测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场地须按照侯测区、测试区分开设置,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入围,入围后在候测区等待。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封闭考区,心理测试场内人员不得接触考生。

(三)心理测试时,参考人员在候测区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区进行考试。候测区和测试区内严禁吸烟。

(四)测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测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面试人员。

(五)考生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附件:1.保密承诺书.docx

     2.攀枝花市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名单.xlsx                      

                                        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19年10 月16日

 

(联系人: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 何登勇 0812-3910675攀枝花市森林消防支队 薛  洋 15983568040)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