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公告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10-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5号)精神,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和《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做好四川省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通知》要求,现将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组织实施
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由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负责具体实施。
二、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时间、地点
时间: 2019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两天完成。
地点: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十楼指挥中心(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809号)。
三、现场复核需提交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省户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及时补办;攀枝花市外报考对象,还必须提供攀枝花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
2、外省户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必须提供攀枝花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
3、退役军人身份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退役证遗失的,需携带原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材料或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4、特殊人才身份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及时补办。
(二)年龄复核
1.本科(不含)以下学历报名对象:复核报考人员身份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必须为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1994年10月11日(不含)前出生及2001年10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2.本科(含)以上报名对象:复核报考人员身份证,年龄为放宽至26周岁,必须为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1992年10月11日(不含)前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3.特殊人才报名对象:复核报考人员身份证,年龄为放宽至28周岁,必须为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1990年10月11日(不含)前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三)学历复核
1、大专、高中及同等学历复核:大专、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等毕业报考对象,需提供上述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毕业学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明书或提供毕业院校调取的完整学籍资料盖印学校鲜章,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
2、本科以上学历复核:本科、研究生等毕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留学生学历: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校生学历资格复核:大专以上学校在读报考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等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参照第(三)条第1款执行 。
以上证书、证件类材料除提供原件进行审查外,均需准备A4纸质复印件1份。
四、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到现场参加身体初检,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参加身体初检的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
五、有关要求
1、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时,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和身体初检,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时,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复核和身体初检的人员,必须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视为复核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参加复核和身体初检的人员,务必于10月14日、10月15日两天上午8:30前到现场复核地点报到,到达现场后请遵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人员,现场打印《报名表》,签订《报名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交市招录办存档,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 1、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 >3、攀枝花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第二批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名单
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19年10 月11日
(联系人: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 何登勇 0812-3910675;
攀枝花市森林消防支队 薛 洋 15983568040)攀枝花市消防员招录资格审查名单(公告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