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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四加强”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来源:煤安科     发布时间:2020-12-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领导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四加强”措施切实做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监管。立即督促生产煤矿立即调整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作业范围和劳动组织,真正让产能减下来;对长期停工停产矿井春节前原则上不得审批整改作业,对停产整顿煤矿必须经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签字同意方可恢复建设,对机械化改造煤矿原则上不审批采煤作业,真正让煤矿慢下来;对年底前不能完成双回路供电整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煤矿一律停产,督促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做好停产检修工作,真正让煤矿停下来;对2020年5处关闭煤矿由仁和区政府立即下达停产和停止设备回撤指令,全面启动关闭关闭程序,确保煤矿按期关闭到位,真正让关闭煤矿关下来。二是加强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要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违”等为重点,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全覆盖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保持、安全管理团队不稳定、单班入井人员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缺失的煤矿一律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组织生产等情形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三是加强煤矿“打非治违”力度。涉煤部门、县(区)要采取驻矿盯守、夜间巡查等各种措施和手段盯死升级改造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杜绝这类矿井违规入井整改隐患和擅自组织生产;严肃查处赶进度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建立、制度措施落实、系统布局等方面再次开展排查和梳理,查找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性和根本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号,切实提升煤矿基础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零事故、零工伤、零重大安全隐患、零瓦斯超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