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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查处重大隐患公示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1-11-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查处重大隐患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描述

有关依据

检查人员要求的执法处置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复查结果

复查人及时间

所在区县

1

四川攀研技术有限公司

液氨卸车区未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装置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限期整改

2021年 6 月 30 日前

已整改

彭思、吴景林

2021年6月28

攀枝花市东区

2

攀枝花市兴钙工贸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第一类第(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第1项

停止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1个月

已整改

程元洪、骆世海

2021年7月7日

攀枝花市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