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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20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发布时间:2021-01-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20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曝光

 

汇总单位: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汇总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企业名称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有关依据

检查组要求采取的执法处置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复查结果

复查人及时间

所在

县区

1

攀枝花市宏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车下方有常驻人员的检验室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限期整改

2020.9.1

已完成整改并复查

杨国民等

83

东区

2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冶炼厂

1.精炼炉车间休息室距精炼炉距离不足,精炼炉车间休息室、精炼炉加料平台职工休息点在铁水罐的吊装运输影响范围内;2.吊运高温液渣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冶金行业第1条、第2条。

上述2项问题企业自查自改阶段也已发现,支队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020.10.22

延期至20214月份

 

攀枝花市

3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重大生产事故隐患隐患判定标准》

责令限期整改

2020.7.27

已整改

王博 谢清

钒钛高新区

4

攀枝花市金江化工

煤气发生炉旁(炉壁4.5米半径之内)电气控制箱为非防爆型;煤气发生炉配套电机为非防爆型

《重大生产事故隐患隐患判定标准》

责令限期整改

移交东区应急局立案处理

立即整改

已整改

谢仕泉

王博

东区

 

填表人:李新                                              联系电话:1898234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