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腾云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类违法案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骆腾云在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354号(西区格里坪老汽车客运站)内以及周边工地非法销售柴油牟利。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02项裁量阶次A 的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并处人民币115000元(壹拾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1月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董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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