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年下)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重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单位基本信息 |
行政处罚原因 |
处罚依据及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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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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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烂泥田 |
91510400204363911G |
王普军 |
在攀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12·21”起重伤害事故中,该公司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本次事故责任单位。 |
经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已于2023年8月14日结案 |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