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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3月5日-3月7日)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6-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据市气象台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3月5日—3月7日全市晴,最低气温13—14℃,最高气温28—29℃,相对湿度20%—65%,全市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3—2级。据市林业局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3月5日—3月7日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2级。
        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结合气象条件、林牧区物候工候、人为活动、野外火源及历史火灾发生情况,市森防指办公室会同林业、气象、经信、供电等部门综合会商研判,预计3月5日—3月7日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将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特发布全区域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请各县(区)密切跟踪火险形势变化,加强大风等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市级机动巡回督导组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要求落实源头管控、气象监测、值班值守、督导检查、应急准备、情况报告等响应措施。各类扑火队伍进入高度戒备状态,组织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要安全高效扑救,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火和出现安全问题。

        附件: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市级橙色预警期间)


附件

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市级橙色预警期间)

        一、源头防控
    (一)加强对林牧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封禁区域。
    (四)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林牧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五)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放牧、采集、养蜂等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六)巡山护林护草员、瞭望员、卡防点值守人员应当全员上岗,加密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严格进山入林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增设必要临时检查卡点,实现进山入林口全覆盖。
    (七)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和其他电力线路产权单位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密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八)通过各类平台、媒介加强预警信息、禁火令、封山令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气象监测
    (一)县(区)气象部门应当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示同级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林草、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无气象部门的县(区)应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做好防范。做好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准备。
    (二)市气象部门应当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落实应急气象观测设备的协调和装车准备,加强与省级气象部门的会商,实时开展大风监测。做好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及时向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汇报沟通,恳请做好飞机和大型无人机增雨力量部署。
        三、应急准备
    (一)市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应急响应县(区)做好潜在受威胁群众转移临时安置规划。
    (二)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野外停机坪等整修维护并保持完好,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三)各类队伍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应当出库上车,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四)地方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林牧区前置驻防点全部投入使用,半专业队伍以村布防、带装巡护。
    (五)应急响应县(区)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力量、装备增援准备等工作。
    (六)攀枝花消防救援机动大队组织前突小组前往应急响应县(区)开展靠前驻守,指导当地做好实战演练、前置驻防和重点区域勘察等战备工作,应急响应县(区)协助做好后勤保障。
    (七)市森防指办公室及时向省森防指办公室汇报沟通,协调相关航空护林单位的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和大型固定翼无人机保持适航待命状态,加大空中巡护力度。
    (八)市森防指及其办公室做好派出工作组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一)市县(区)森防指办公室应当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二)市县(区)公安、应急管理、林草、森林消防、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三)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应当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
    (四)市县(区)森防指指挥长离开本辖区,必须报上一级指挥长批准同意,县(区)至少有1名指挥长在辖区内值班值守。
    (五)市县(区)森防指“一办六组”组长(主任)离开辖区,须提前报本级指挥长批准同意。
        五、督导检查
    (一)县乡两级责任包干领导应当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市级责任包干领导应当在每1次橙色预警期内到责任地至少督促检查1次。
    (二)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应当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三)市县(区)行业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应对。
    (四)市县(区)森防指办公室应当加强工作调度抽查。
    (五)市森防指应当派出工作组到应急响应县(区)开展督导。
        六、情况报告
    (一)应急响应县(区)森防指办公室应当每日向市森防指办公室简要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市森防指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森防指办公室。各级森防指办公室每日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本级指挥长。
    (二)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每日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其中,林草部门主要报送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做好卡防点值守、护林护草员巡护、林草管理地方队伍前置、违规野外用火查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报送力量前置、机动巡护、实战演练等情况;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报送力量、装备增援准备等情况;气象部门主要报送气象监测、预警和人工增雨准备等情况;通信管理部门主要报送通信保障准备工作情况;电力部门主要报送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停运避险情况。

审核: 聂伟   责任编辑: 陈高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