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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会

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1-08-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新

《安全生产法》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8月19日、8月25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分别召开的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省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年非煤矿山(尾矿库)防汛工作。同时,为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提高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8月27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严碧主持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视频会议。

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全体人员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股)室全体人员、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各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严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修订历程、修订前后内容对比等方面,重点围绕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执法与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融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把握安全发展的本质内涵、树立现代风险管理意识、强化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等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强调,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各县(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内容,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共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