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份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预警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2-11-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2年11月份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预警
一、2022年10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1-10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18人、受伤1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减少9起、15人,分别下降28.1%、45.5%,受伤增加5人,上升100%。
其中,东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4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4.78%、22.22%;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42.86%。西区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1.74%、27.78%;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4起、3人,分别上升400%、150%。仁和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4.35%、5.55%;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5起、5人,均下83.3%。盐边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13.04%、16.67%;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均下降25%。钒钛高新区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6.09%、27.78%;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25%、28.57%。米易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二)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0月全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
1.2022年10月06日13时20分,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山水康城项目工地,攀枝花吉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2022年10月08日14时10分,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铁协分公司发生1起机械行业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弄密村4社,攀枝花市东区西海岸胡友咸菜店发生一起商贸行业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三)10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发布“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安全风险研判预警信息,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安全风险,针对性提出节后复工复产防范建议。强化节假日期间安全督导检查,国庆假期全市共出动检查组733组,检查人员1671人,检查企事业单位2096家,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374条;二是印发《攀枝花市2022年安全生产巡查暨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从10月中旬起,市安委会组织4个巡查督导组分别进驻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4个县(区),对县(区)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三是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专项督导联合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各个环节的管控力度,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稳定;四是强化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防范。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由经信、环保、应急牵头成立6个下沉督导组,每日到重点企业督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运行等工作落实情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以及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成立检查指导组,采取“三带三查”的执法检查模式,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把脉问诊”,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式”指导服务,帮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四)10月全市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试行)》,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迎盛会,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专项整治方面,推动省化工设计院对28家危化生产使用企业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出具,推动企业对200余项设计问题进行整改;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方面,应急管理、人社部门完成确定2023年培训计划和经费,制定2023年培训项目并挂网完成招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专项整治方面,结合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对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中石油金江油库和中石化大沙坝油库23条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化工园区整体提升方面,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确定消防站选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初步编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方案;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方面,督促5家自建企业加快双重预防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调度2家企业在平台中巡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评估培训;老旧装置整治方面,督促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对自查和上级复核深度评估22项问题整改复核;油气长输管道整治方面,对在建长输管道项目“攀米管线”开展汛期地灾隐患风险排查工作,防止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特种设备方面,围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车载罐体质量安全监管,全力排查整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共监督抽查危化品涉及工业硫酸、溶解乙炔等产品10批次,成品油20批次。危废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按照《攀枝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并统计上报检查情况。
二、11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预警
11月份,是灾害事故、极端天气的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现对11月份突出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危化安全。进入秋季,气候逐渐干燥,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易积聚静电,易燃易爆区域火灾和爆炸风险增大。
(二)煤矿安全。当前煤炭需求增加,煤炭生产、运输作业频繁,维护和清理作业不到位,煤矿井下皮带输送机胶带过度磨损,长时间“带病”运行,皮带输送机未及时清扫浮煤,各类易燃物质管理混乱,井下违规动火作业,存在诱发井下火灾的风险;违规超量放矿和煤仓超量堆矿,易引发煤仓溃仓事故。
(三)非煤矿山安全。复工复产把关不严、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隐患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贸安全。随着降雨减少、气温下降,空气日渐干燥,金属、木屑、粮食等粉尘易形成扬尘,且人体和设备易积聚静电,涉可燃粉尘的工贸行业企业发生粉尘爆炸的风险增大;餐饮等商贸行业企业违规储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醇基燃料、生物燃料,盛装容器、管路、接头、阀门等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隐患易引发火灾、燃爆等事故。
(五)城镇燃气方面。临近年底天气渐凉,市民选择火锅、汤锅等持续加热方式聚餐的可能性增大,个别星级农家乐、星级乡村酒店燃气安全意识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燃气安全知识掌握不够,燃气安全风险增加。
(六)农业农村方面。10月份,仁和区、东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共47家主体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已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11月份,所有项目均要求动工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大量用电、高空吊装等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七)水利方面。汛期结束,大多数水库处于高水位运行,有引发溺亡事件风险。
(八)建筑安全。11月份进入我市施工黄金期,也是安全生产高风险期。受“年末经济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冲刺”等因素影响,部分工程项目抢进度、赶工期意愿强烈,各工种交叉作业增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防控风险增大,易发生高坠、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
(九)交通安全。昼夜温差持续加大,气温持续降低,冷空气活动频出,雨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出现的概率增加,路面湿滑、驾驶员视线不佳、车辆制动性能变差,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车距不足、疲劳驾驶、车辆超速超载违规抢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十)消防安全。冬季到来,取暖设备逐渐使用导致用电负荷增大,发生电气火灾的风险增高,各类大型商场、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因消防设施老旧、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由于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十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冬季康养季来临,部分涉林农家乐康养人员增多,以及秋冬季节植被干枯,因生产、生活引起森林火灾的风险增高。
三、重点工作建议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工贸方面。一是深入吸取南充市高坪区,中铁三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成南达万高铁钢筋厂建设项目部“10·20”坍塌事故及2021年“10·11”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坍塌事故教训,开展对雨棚、粮仓、爬梯的连接、支柱等开展排查,及时加固松动的受力连接,更换垮塌风险大的老旧设施。加强检维修、拆除、安装作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强化现场安全监护,严防坍塌事故发生。二是吸取万兴建材公司“10·20”车辆伤害事故教训,加强专用车辆、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摸清车辆及人员持证信息,建立台账,杜绝无证上岗情况,加强对车辆人员的教育培训,对作业现场的车辆落实安全监护,及时制止“三违”行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二)煤矿方面。吸取俄罗斯克麦罗沃州煤矿“10·4”火灾事故教训,规范矿井防灭火管理,补充完善防灭火的设施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严格动火作业管理,涉及动火作业的必须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管理,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清扫、冲洗运输皮带周边、转角地带等的积存煤矿及巷道浮煤,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传感器维护、保养、调校制度,深入贯彻“零超限”理念,规范调校作业各项操作,确保监控运行正常。
(三)非煤矿山方面。一是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地下矿山冒顶片帮、透水、爆炸、火灾、中毒窒息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坍塌、尾矿库漫顶溃坝等事故风险;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四是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包单位实施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管理;五是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测鉴定,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四)交通方面。一是针对11月份后,气温将持续降低,昼夜温差明显加大,可能出现雨雾和团雾等恶劣天气的情况,要结合我市气象预警,多渠道及时发布道路安全提示信息;二是督促客货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培训教育,强化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三是对地质灾害较多路段,要加强道路巡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四是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长陡下坡、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养护管理工作;四是强化路面车辆安全监管,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农”监管,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方面。10月以来,全省各地区建筑行业高坠事故爆发频繁:10月1日广元市苍溪县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6日,我市东区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10日,巴中市南江县、成都市新都区分别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分别造成1人死亡;10月12日,成都市成华区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20日,南充市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10月26日,乐山市市中区、资阳市市辖区分别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分别造成1人死亡。这些高处坠落事故,暴露出当前时期建筑施工行业可能普遍存在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情况,出现很多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盲目施工现象。要开展对有关建筑施工项目的持续性督导检查,以“四不两直”为主方式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紧盯临边、高处、动火用电等高危作业区域,督促有关项目建设企业补充一批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等防护物资,确保防护栏杆、防坠网、孔洞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制止和纠正“三违”作业行为,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