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5-1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58286;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竹雅巷2号。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审核: 吕洪斌 责任编辑: 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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