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5年6月5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区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回转窑窑头处在岗工人所佩戴的在用气体检测报警器(编号:20230207214)已过校准期未进行校准的行为涉嫌违法。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9项阶次A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7月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