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违法案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5年2月28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计划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氨水储罐遮阳棚未设置防雷装置;上厂区配件库房内的吊车防脱钩装置失效”等2项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分别处1.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2.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合并处人民币20,000(大写: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3月25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