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情况
根据《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攀枝花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攀应急〔2019〕118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周密组织,认真开展了2022年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严格落实“双公示”及“行政5类”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设“双公示”专栏,进行常态化管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方公示,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原则,实现了应公示尽公示,同时,按照《关于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暨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5类”开展延伸上报及公示工作。在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公示要求外,积极开展安全事故调查情况、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情况一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工作。2022年公示 “双公示”12期,累计公示信息120余条;公布法律法规4部、政策文件2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8件。
二、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诚信建设、落实企业诚信职责
继续推行安全承诺制度,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亲笔签署《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承诺书》制度,安全承诺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自觉接受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等。签订的承诺书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同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也要求在送达当日与《承诺书》张贴在同一位置进行公告,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监督,整改验收通过、处罚执行完毕方可撤除在企业张贴的行政执法文书。凡履职不实或弄虚作假者,作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情节严重者可纳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双管齐下的办法,促进企业重视安全诚信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通过安全诚信监督检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承诺相关事项进行了履职。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并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33 号要求,依法依规将“10.11”事故责任单位焦作市宏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纳入联合惩戒,出具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告知书》和《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确认书》并进行了公示,按时向应急管理厅报送了《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及时将联合惩戒信息录入了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将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发挥到实处。
四、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扩大信用联合治理
按照《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每年按时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例会,及时共享案件办理及移送情况,认真落实“两法衔接”,严处违法行为。2022年移送2起2人,其中事故1起1人,日常执法检查1起1人。一是及时移送日常监察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西区应急管理局4月份在开展检查时,查获一起非法存储经营汽油行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移送西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二是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马兰山煤气柜“6·13”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依法移交市公安局,进一步发挥了信用联合治理作用。
五、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诚信文化
面向社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的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中,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一是梳理21条安全宣传诚信标语,制作5份宣传海报,分享26个安全生产类宣传视频,全面营造了安全生产诚信的浓厚氛围。二是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诚信知识与广大市民进行了零距离互动,知识普及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应急物品3000余份,得到广大市民朋友的好评。各县(区)安委办、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也认真组织地区诚信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询问、开展义诊、消防灭火体验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累计开展咨询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参与人员超过11.3万人次。三是依托“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今年全市新创建示范点28个,切实保障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组织、有安排的落实,进一步扩大了安全诚信等知识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地点的安全诚信知识宣传。结合春节期间假期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知识等宣传。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如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学校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微信视频号等媒介,向学生家长推送森林草原防灭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市区两级防火令、法律法规等宣传信息。同时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由家长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志愿防火宣传,共同录制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实现“小手牵大手”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宣传。全市所有学校均以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活动,参与学生超过1.2万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份,宣传标语2000余副。
六、积极推动社会监督,坚持诚信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我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制度,积极推动12350举报电话使用度,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广大群众、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举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的人员实行奖励,使失信违法“无处可藏”。2022年,我局12350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2件,按照“有报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认真详实开展举报核查,及时将举报调查结果回复举报人员,回复率100%。二是加强《攀枝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现阶段我市已从人大、教育、司法等系统拟聘了6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通过社会监督机制作用,加强了我市应急系统诚信执法建设。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双公示”及“行政5类”公示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在此基础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一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对使用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加强部门之前的联合运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在办理行政事项审批、任职资格审核、评优评先推荐、特殊市场交易、党政代表提名、入伍服役审查等工作中,通过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严格对相关主体实施联合奖惩。
三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管理。依据监管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将联合惩戒信息录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是加强诚信知识宣传。扩大宣传渠道和宣传面,依托除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其他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宣传对象,切实将诚信宣传覆盖到各个受益群体。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使用,积极向我市财政申请奖励资金扶持,确保举报奖励的合法合规发放。
六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拔、聘用和发挥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