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5月17日,省厅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氯化钛白生产线存在“该厂区氧化工段粉尘环境采用的电气防爆设备为Exd IIC T4选型,不符合粉尘环境的防爆要求 ”的重大安全隐患。6月13日局危化科、执法支队联合钒钛园区应急管理局对该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核查,经查,该重大安全隐患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8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