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般违法行为案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5月,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处对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督导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项目管理制度未落实;技术交底要求不全面;施工质量验收不到位”3项问题涉嫌违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工程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27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作为分管技术总工程师、项目主要负责人王跃峰,未组织编制安装混风管道专项技术措施文件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定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拟对工程公司修建分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王跃峰作出处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27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